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0年冬季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和盲评工作的通知

  • 作者:
  • 发布时间:2020-10-15
  • 点击量:

学位办字[2020]19

各学院()

现将2020年冬季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和盲评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我校将继续采用中国知网“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2020年冬季申请博士、硕士论文答辩的全部学位论文进行检测。

具体要求参见青岛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管理暂行办法》(见学位办字[2019]19号)。

二、盲评

2020年冬季申请论文答辩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均送校外专家盲评,博士学位论文盲评由校学位办统一送审,每份博士学位论文一审送3位专家。硕士学位论文盲评由各学院(部)统一提交线上平台送审,每份硕士学位论文一审送2位专家。

已提交“内部”论文申请的学位论文,按照《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涉密、内部申请审批要求的说明》(见《2020年冬季学位授予工作材料包》)的有关规定自行送审论文,送审专家名单须报校学位办备案。

三、评阅结果判定及增评

按照《青岛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青大学位字〔20203号)的有关规定,评阅意见书中专家评阅意见有“同意答辩、修改后答辩及不同意答辩”三项,评阅结果判定办法如下:

1.所有评阅专家意见均为“同意答辩”的,视为通过论文盲评,申请人经导师、学科同意后进入答辩环节。

2.评阅专家中如有1人及以上意见为“修改后答辩”,且没有评阅专家意见为“不同意答辩”的,申请人需根据评阅专家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并填写《青岛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后修改说明》(附件1,以下简称《修改说明》)。导师及学科须对修改后的论文和《修改说明》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在正式答辩时,申请人须汇报评阅专家意见及修改情况,后进入答辩环节《修改说明》附在评阅意见书后面一并存档。

3.评阅专家中如有1人意见为“不同意答辩”的,系统将自动增聘2位评阅专家。如所有增评专家意见均为“同意答辩”或“修改后答辩”的,按照判定方法12进入答辩环节,如增评专家中有1人及以上意见仍为“不同意答辩”的,本次答辩申请无效。

4.评阅专家中如有2人及以上意见为“不同意答辩”的,本次答辩申请无效。

各学院(部)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制定更严格的学位论文评阅要求,经校学位办审核批准,并通知有关申请人后执行。

四、工作要求

1.时间安排:按照《2020年冬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工作日程安排》(学位办字[2020]16号)规定,请各学院(部)分别于规定时间前将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电子版发送到学位办邮箱qdxwb2012@163.com进行学术不端检测,学位办将及时检测并反馈检测结果,检测通过的学位论文提交线上平台进行盲评。逾期不提交论文者,视为放弃本次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论文线上评阅时间约20天左右,为不影响论文修改和答辩,各学院(部)可分批分次提前提交论文进行学术不端检测。

 

2.论文格式

1)学位论文中出现导师和学生姓名之处,请均用“盲评”字样替换姓名。最后一页《独创性声明、知识产权性声明》页不需要填写。“盲评”字样替换姓名不会影响学术不端检测结果。

2)学位论文提交电子版WordPDF文件,文件以“学号-姓名-学院”命名(视情况可在学院后面加“学系或专业”),学术不端检测使用Word文件,论文盲评使用PDF文件。

3)答辩申请人在提交论文电子版的同时,须填写《论文信息表》电子版(见附件2),博士填写《论文信息表》后电子版发送到学位办邮箱,硕士填写《论文信息表》后电子版由学院(部)汇总一并上传论文评阅平台。为不影响论文评阅结果,请确保《论文信息表》的信息准确无误。

3.评阅平台使用咨询

请各学院(部)秘书老师在平台咨询QQ群中咨询有关操作问题(入群请联系校学位办)。

特此通知。

 

 附件1 青岛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后修改说明.docx

     附件2 论文信息表.xlsx

 

 

 

 

青岛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01015




联系我们
地址:中国青岛市宁夏路308号
邮编:266071
邮箱:yjsy@qdu.edu.cn
  • 青岛大学研究生教育
  • 青岛大学学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