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办字[2019]5号
各有关学院(部):
现将2019年夏季博士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和盲评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 提交时间
博士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和盲评工作由校学位办负责检测和送审。按照《2019年夏季研究生答辩与学位授予等工作日程安排》(学位办字[2019]2号),请有关学院(部)务必于4月15日下午4:00前向校学位办提交博士学位论文,逾期不提交论文者,视为放弃本次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二、 提交要求
参加盲评的博士学位论文在“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和学位论文知识产权权属声明”页中,学生及导师必须本人签字,签字务必字迹清晰。其余页面中出现导师和学生姓名之处,请均用“盲评”字样替换姓名。
请有关学院(部)将参加盲评的博士学位论文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以“11065_学科代码_学号_LW”命名的PDF文件),由学院(部)汇总后送校学位办,同时提交电子版《论文信息表(博士)》(见附件)。
三、 工作联系方式
特此通知。
青岛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