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办字[2017]23号
经七届五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会议决定,授予博士研究生杨波1人工学博士学位,刘剑飞1人医学博士学位,翟丽1人理学博士学位;授予在职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王静等12人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授予硕士研究生时志鹏1人理学硕士学位,孙文东等69人医学硕士学位,叶俊等2人管理学硕士学位,王琦等3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王丹等2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郭晓等74人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张伟1人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袁媛等10人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陈红等5人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田昆1人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李梦彦3人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冯博等4人法学学士学位,刘涛等57人工学学士学位,李建飞等19人管理学学士学位,刘佳1人教育学学士学位,杨益等7人经济学学士学位,张嘉丽等30人理学学士学位,王琳等17人文学学士学位,孙浩等18人医学学士学位,吴锦等13人艺术学学士学位;授予徐妮1人辅修第二专业法学学士学位,陈聪1人辅修第二专业管理学学士学位,李宝林等2人辅修第二专业理学学士学位,宋慈1人辅修第二专业文学学士学位;授予来华留学的本科毕业生VIVEKKUMAR GORDHANBHAI KOTADIA 等3人医学学士学位。
143人修改学位论文合格后,授予其相应博士、硕士学位;10人暂不授予其硕士学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文件规定,授予博士学位实行异议期制度,异议期三个月,时间从2017年12月13日开始到2018年3月13日结束,异议期内无异议者,其博士学位授予的时间自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为了严肃学位授予纪律,提高学位授予质量,学位授予名单将于12月13日在校园网上公示,公开接受师生监督。
青岛大学2017年冬季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名单.xlsx青岛大学2017年冬季全日制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