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办字[2013]29号
各学院、校行政各部门、校直属各单位:
经2013年12月20日青岛大学第六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委员表决,决定授予毕业博士研究生张皓云等3人理学博士学位,吕铁钢等7人医学博士学位;授予在职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人员张继东等6人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授予毕业硕士研究生黄文超等6人法学硕士学位,卢珊珊1人文学硕士学位,姜韦华等5人医学硕士学位,徐山1人艺术学硕士学位,孙春媛1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岳明霞等2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韩文宝1人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卢超等9人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迟敏等2人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予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张宪立1人法学硕士学位,路岩等19人医学硕士学位,孙霄等2人管理学硕士学位,刘淑敏等5人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授予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赵慧敏等1人教育学硕士学位,袁涛等1人医学硕士学位,褚艳兵等2人管理学硕士;授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左传东等42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赵华等130人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肖楠等14人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王永春等3人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孙佳佳等58人文学学士学位,陈景等26人理学学士学位,于建等47人工学学士学位,吴玉强等28人管理学学士学位,宗浩等7人经济学学士学位,张之龙等5人法学学士学位,李长浩等5人教育学学士学位,郭栋1人哲学学士学位;授予彭雨琪等3人第二专业管理学学士学位,授予孟艳等9人第二专业经济学学士学位,授予韩月芸等6人法学学士学位;授予来华留学的本科毕业生李在哲等5人文学学士学位,授予SATANI HARASHADKUMAR HIMMATBHAI等24人医学学士学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文件规定,授予博士学位实行异议期制度,异议期三个月,时间从2013年12月20日开始到2014年3月19日结束,异议期内无异议者,其博士学位授予的时间自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为了严肃学位授予纪律,提高学位授予质量,现将学位授予人员名单在校园网上公示,公开接受师生监督。您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公示人员的有关情况和问题。
受理电话:0532-85950708
附件:
1、青岛大学2013年冬季授予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公示名单.doc
2、青岛大学2013年冬季学士学位授予人员公示名单.xls
青岛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