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办字[2012]17号
各有关学院、教学部:
根据山东省学位办《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度第二学期学位授予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鲁学位办[2012]9号)精神,为做好我校博士、硕士学位授予信息上报工作,现将复核2011/2012学年度第二学期博士、硕士学位授予信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涉及范围
复核范围为2012年6月26日授予博士、硕士学位人员的学位授予信息。2012年夏季暂缓授予硕士学位者到期未达到学位授予要求的,不在本次复核上报之列。
二、复核要求
(一)学位授予信息年报工作,是开展学位证书查询工作的重要基础。未备案的学位授予信息,已备案但信息不完整、不准确或电子照片有错误的,将无法提供学位证书查询。各培养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本次学位信息复核工作。
(二)待上报dbf数据、电子照片和逻辑错误提示信息表已打包发至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工作秘书邮箱,请尽快查收下载,并按以下要求组织做好本单位的信息复核工作:
1、按照逻辑错误提示信息,对照dbf数据及电子照片的信息进行复核,并在逻辑错误提示信息表中的“备注”栏中填写正确信息或给予确认。
2、对没有出现逻辑错误的dbf数据,也要进行全面审核,以保证数据的准确。发现错误信息也须将错误信息及对应的正确信息进行汇总。
各培养单位请于9月18日前完成复核工作,并将以上复核结果反馈校学位办公室邮箱qdxwb2012@163.com。
特此通知。
青岛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二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