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研究生导师基本信息修改确认工作的通知
学位办[2011]25号
各有关学院:
2011年,我校分别完成了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的调整、注册及遴选工作,为了今后进一步做好导师的管理与服务工作,现将学位办汇总的各类研究生导师基本信息反馈至有关学院(已发至各学院研究生秘书邮箱,请及时查收),请学院组织做好信息的修改确认工作,并将确认后的信息以学院为单位11月28日前返回校学位办邮箱xwb@qdu.edu.cn。
青岛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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