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医学部: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学生购买优惠火车票办法的通知》(教学厅函[2011]20号),研究生火车票优惠卡的使用规范如下:
一、优惠卡的使用和管理
1.对于研究生新生,学院发放优惠卡条件是:家庭和学校不在同一地,需要乘火车回家或返校的研究生;因休学等原因复学后未办理过火车票优惠卡的研究生。
2.研究生证中乘车栏目内如实填写研究生乘车区间,证内乘车区间不填写或不具有乘车优惠条件的无效。如有家庭住址变换的,应及时修改乘车区间。修改乘车区间的,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办理研究生证。
3.研究生证家庭所在地应据实填写,填写格式为“省+市”或者“省+县”;乘车区间填写就近方便的火车站规范站名,站名前不要加所属省市的名称,站名后不要多加上原不该有的“市、县、镇、站”等字样,具体站名可查阅12306网站。对于需要中间转车的,乘车区间填写终点站,不要写中转站。
4.优惠卡封装时带有强力不干胶,贴于研究生证“贴卡处”,一经粘贴将不能揭下重贴。
二、优惠卡信息的写入
第一次启用的优惠卡出厂时已输入可乘坐次数4次,起点站均已写入“青岛大学”。火车票优惠卡的终点站需由各学院(部)用利用学生购票优惠卡购票优惠系统(附件1)和优惠卡配套仪器写入信息,使用至研究生毕业。
优惠卡的使用,是确保研究生享受优惠购买火车票政策顺利实施、净化社会风气的重要举措,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各学院(部)要积极配合,严肃认真地落实火车票优惠卡的使用办法。
青岛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