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大研字【2009】17号
进入“十一五”以来,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迅速,已经拥有1种博士专业学位类型、10种硕士专业学位类型。为促进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发展,不断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切实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重要意义
专业学位教育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应用型高层次人才的重要途径。专业学位与学术性学位处于同一层次,培养规格各有侧重,在培养目标上有明显差异。学术性学位按学科设立,以学术研究为导向,偏重理论和应用研究;而专业学位以专业实践为导向,重视实践和应用能力培养,培养在专业和专门技术上受到正规的、高水平训练的高层次人才,授予学位的标准要反映该专业领域的特点、对高层次人才在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学术能力上的要求。因此,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在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理念、培养模式、质量标准和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与学术性研究生教育明显不同,强调突出实践性和应用性特色。
要改变只重视学术性学位而轻视专业学位的观念。在专业学位与学术性学位的关系上,要坚持 “两者兼顾、同等重要”,统筹考虑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与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教育问题。在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途径问题上,要克服对学术性学位研究生教育的路径依赖,充分发挥我校专业学位教育的类型数量优势和差异化特色,挖掘既有的各种资源,不断开拓生源市场、扩大培养规模,促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发展专业学位教育,是我校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需要;是适应国家研究生教育结构战略调整,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教育水平的需要。大力发展专业学位教育,积极调整研究生教育结构,将是今后一段时期内我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发展专业学位教育有利于增强学校服务社会的能力,提高学校的社会影响力与知名度,具有重要意义。
二、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服务区域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能力为中心,不断扩大与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合作,加快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和发展,着力构建特色鲜明、类型齐全、结构合理,有利于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培养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体系,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发展目标:进一步健全专业学位类型,拓展培养领域,调整和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扩大培养规模。力争在2012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规模翻一番,到2015年学术性学位研究生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比例达到1:1,专业学位类型和培养领域不断增加,社会声誉显著提高。
三、主要措施
(一)建立有利于专业学位教育发展的良性运行机制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全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统筹指导和宏观协调工作,有关日常事务由研究生处负责。
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的组成结构。吸收一定数量的政府和企事业单位中在相关领域取得较大成就的高层次人才参与到委员会中来,促成学校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密切合作,进一步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统筹协调和自我发展能力。
强化各专业学位教育中心职能,配备高效的教育管理队伍。各专业学位类型设专业学位教育中心,挂靠牵头学院。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名;设专职工作人员1-2名。各专业学位教育中心须统筹全日制和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根据各专业学位类型的不同特点,通过灵活多样的运作方式,不断加强对招生、培养、学位授予等方面的协调和管理。
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各专业学位教育中心主任或各领域负责人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学校每年根据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和培养情况,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物质奖励,对发展专业学位不力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形成全员重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良好局面。
(二)进一步加强专业学位点建设。加大投入力度,对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基本设施与办学条件进行改造。各专业学位、培养领域在方向设置上应体现开放特点,充分考虑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设置具有突出地域和行业特点的培养方向,增强灵活性和适应性。
(三)实施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工程。鼓励各专业学位类型按照“互惠互利、资源共享”的原则,大力推进产学研合作,不断加大与各级政府、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的协作力度,在条件成熟的单位建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四)实施专业学位优秀品牌建设工程。对生源质量好、培养质量高的专业学位类型,学校进行重点扶持和培育。引导其他专业学位类型树立质量意识、竞争意识与品牌意识,从战略高度规划专业学位教育的发展,培育与加强专业学位教育的核心竞争力。
(五)实施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工程。根据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特点,打造一支具有丰富经验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支持教师到国内外参加有关课程的培训和研讨活动;鼓励教师从事与教学有关的社会兼职。坚持双导师制,积极聘请实际部门有丰富实践经验和较高理论水平的人员参与教学和指导学位论文,广泛吸引各界有识之士参与到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工作中来。
(六)进一步做好专业学位研究生生源组织工作。主动与企业、社会、政府机构联系,扩大专业学位教育生源数量,提高生源质量。各院系要充分认识和发挥在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方面的主导作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广泛吸引具备条件的学科参与到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中来。制定切实有效的激励措施,充分调动教职员工组织生源的积极性。
(七)进一步完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根据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特点,以提高培养质量为根本,根据各全国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有关要求,突出我校的学科特色与优势,优化和完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八)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学习与借鉴发达国家在培养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方面的成功经验和有益做法,更新教育理念,完善课程与教材体系,改进教学模式与方法。探索互聘教师、交换学生、共建实习基地等合作途径,加强教学和管理交流,实现教育资源共享。
(九)加强对专业学位教育的评估,建立与完善培养质量保障体系。针对专业学位教育的特点,把是否能够吸引到足够数量的高质量生源、是否适应实际用人部门的需要作为衡量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的主要指标,科学评价专业学位教育质量,逐步建立内部评估、机构评估、社会评价相结合的专业学位教育评估体系。
二○○九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