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学部):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和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2021年继续实施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和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为做好我校两项省级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
2021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立项项目包括: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学校推荐名额: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11项;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11项;教育教学改革项目11项。
各学院(学部)不限名额申报,每个类别超过(含)2项的需排序报送。各类项目立项要求如下:
(一)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
1.立项范围:以近3年连续开设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课
程、特色优势课程为主,体现对教育教学的示范作用。
2.立项条件:符合《山东省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实施方案》(鲁学位〔2016〕8号)要求。
3.立项建设项目中单列1-2项,用于建设双语或全英文课程。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
1.立项范围:按照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培养方案设置的课程进行申报建设,每门课程案例库建设项目中教学案例一般不少于10个。
2.立项条件:符合《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实施方案》(鲁学位〔2016〕8号)要求。
3.立项建设项目中,单列1-2项用于建设双语或全英文案例库。
(三)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省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3年。
1.立项范围:围绕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导师队伍建设、教学管理和质量监督体系建设等领域开展研究,旨在研究解决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培育一批高水平教育教学成果。
2.立项条件:符合《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和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研字〔2019〕3号)中规定的立项条件和项目参考要求。
(四)其他事项
自2019年起,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由省教育厅立项公布,学校提供相应建设经费。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由省教育厅资助部分建设经费,学校应提供相应配套经费。
往年立项未结题省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今年同类项目。
二、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研究生优秀成果奖
(一)申请范围
第一申请人应是青岛大学具有学籍的研究生。每项成果的申报者一般不超过3人,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二)评选数量
学校评选推荐研究生优秀成果奖33项。各学院(学部)不限推荐名额,可根据实际情况择优推荐,超过(含)2项的需按照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分别排序报送。
(三)申报要求
1.申报成果:申报成果应为在校期间以青岛大学名义取得的相关成果。按照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分别提报。
2.支撑材料:根据申报成果的不同类型提供相应支撑材料。主要包括研究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或直接反映本成果的材料,如著作、论文、调研报告等(著作、论文须为正式出版或发表);科技查新报告书;科技成果鉴定书;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相关资料;申报者有工作单位的,应由其工作单位出具该申报成果为非工作职务成果的证明和相关材料。
三、申报程序
(一)学院(学部)初评
各学院(学部)要根据申报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的原则,严格标准,择优遴选,认真组织初评和推荐,形成推荐(排序)意见。
各学院(学部)须对申报人所填表格内容严格审查把关,如发现申报材料有虚假信息,将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并暂停申报人所在学院(学部)下一年度推荐资格。申报成果如有涉密内容,由学院(学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脱密,处理至可公开使用后方可申报。
(二)学校审核推荐
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学院(学部)推荐项目进行审核,形成推荐意见,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按推荐限额报送,并组织相关人员完成网上申报、材料上报。
(三)材料报送
1.8月10日前,请各学院(学部)将推荐意见按项目类别分类排序汇总,报送材料如下:
(1)纸质材料:8月10日前报送以下纸质材料:学院(学部)报送《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推荐汇总表》《山东省研究生优秀成果奖推荐汇总表》各一式1份(附件2、附件3);每个推荐申报项目须提交项目申报书一式2份。纸质材料需由学院(学部)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所有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电子版材料:
学院(学部)汇总报送《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推荐汇总表》、《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推荐汇总表》(附件3、附件4)Excel电子版。文件命名要求:需注明材料名称、所在单位(如:**汇总表-**学院/学部)。
每个推荐申报项目须提交申报书(或申请书)PDF电子版。文件命名要求:需注明材料名称、所在单位及第一申报人(如:研究生优质课申报书-**学院/学部-姓名***)。项目申报书由各单位分类汇总后,报研究生院。
2.材料报送方式与要求:各项材料纸质版请于2021年8月10日上午10:00前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浩园教学楼1001-1,电话:85953652),电子版报送方式单独通知各学院(学部)培养秘书老师。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学部)组织研究生指导教师及有关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等3个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学位〔2016〕8号)、《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和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研字〔2019〕3号)等文件精神,深入总结本单位研究生教育工作经验,充分准备、科学论证,按要求做好本单位的项目推荐工作。
2.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和研究生优秀成果奖评比推荐,是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水平、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有效契机,项目实施和获奖情况将作为对学院(学部)年度研究生人才培养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请各学院(学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工作按期、保质完成。
质量提升计划申报联系人:马桂馨
研究生优秀成果奖申报联系人:卢琪匀
附件:
研究生院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