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部):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用好“学习强国”资源开展教育教学等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充分发挥“学习强国”在线学习资源的优势,提升研究生的科学文化素养和政治理论水平,我校依托“学习强国”平台优势,鼓励研究生导师、任课教师结合教学实际,将“学习强国”平台资源与指导研究生科研、开展研究生课程教学相融合,加强课程思政建设。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习强国”学习资源
“学习强国”平台由中宣部主管、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要学习内容的学习平台。平台分为网页版和手机APP两种版本,网页版包括学习新思想、十九大时间、学习理论、红色中国、学习科学、环球视野、习近平文汇、学习电视台、学习慕课、学习文化、强军兴军、美丽中国等12个板块;手机app版分为百灵、学习、电视台、电台等4个板块。相关栏目板块中不仅提供最新时事政治、国家方针政策、国际动态等方面内容,还有丰富强大的图文和音视频教育资源。为充分发挥“学习强国”平台相关资源的作用,市教育局将相关板块栏目按照内容进行了基本归类,相关资源内容分类情况详见附件1。
二、学习要求
1. 请各学院(学部)结合平台资源分类介绍、学科特点等,组织专题讨论选定适合本单位研究生培养的“学习强国”教育资源,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组织学习活动,制定本单位学习管理办法和学习效果监督管理机制,填报《用好“学习强国”资源开展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安排》(附件2)报研究生院备案。
2.结合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需要,鼓励各学院(学部)引导研究生导师、任课教师在指导研究生学业、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等育人环节中,切实发挥“学习强国”资源在加强课程思政、提升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的作用;鼓励各学院(学部)”优选“学习强国”资源,引导研究生积极通过“学习强国”平台加强个人在政治理论、科学素养、防疫科普等方面的学习,提升研究生知识能力和思想政治水平。
3.各学院(学部)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应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提高研究生导师、任课教师使用“学习强国”资源开展研究生培养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形成期末总结,填写《用好“学习强国”资源开展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期末总结》。并请在学习过程中凝练先进经验,树立学习典型,积极宣传推广。
研究生院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