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算2019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量通知
各学院(学部):
为做好2019年秋季学期我校研究生的教学工作量和导师指导工作量等研究生教学工作量的核算统计及报送备案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核算学期
2019年秋季学期。
二、核算标准
严格按照《青岛大学教师教学工作量核定暂行规定》(青大教字〔2014〕37号)(附件1)进行。
三、具体要求
1.材料填写要求
请各学院(学部)安排专人负责计算并核对本单位相应的教学工作量,准确填写教学工作量和指导教师工作量相关材料。其中教学工作量填入《青岛大学研究生教学工作量统计汇总表》(附件2、附件3、附件4),导师指导工作量填入《青岛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量统计汇总表》(附件5、附件6、附件7)。纸质版要求加盖学院公章。
2.材料提交要求
纸质材料请以学院(部)为单位提交研究生院培养与创新基地建设办公室(浩园教学楼1001-2泮老师,电话:85950198)电子版发至:panjunling@qdu.edu.cn。
3.材料提交时间要求
纸质、电子版材料的报送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2日。请各学院(学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并按时完成相关工作。
青岛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11月12日
附件1:青岛大学教师教学工作量核定暂行规定.doc
附件2:青岛大学研究生教学工作量统计汇总表(全日制研究生) .xls
附件3:青岛大学研究生教学工作量统计汇总表 (非全日制研究生).xls
附件4:青岛大学研究生教学工作量统计汇总表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汇总表格).xls
附件5:青岛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量统计汇总表(全日制研究生).xls
附件6:青岛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量统计汇总表 -(非全日制研究生).xls
附件7:青岛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量统计汇总表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