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在全校研究生中开展“榜样在我身边”推荐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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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9-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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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

为充分发挥研究生榜样的力量,进一步推进我校校风、学风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校研究生中开展“榜样在我身边”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1、全体研究生指导教师

2、普通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3、普通全日制研究生团队(含科研团体、宿舍、班集体等)

4、我校毕业研究生

二、推荐条件及比例名额

1、优秀导师推荐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

2)立德树人,治学严谨、作风正派、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3)育人成效显著,指导的研究生对相关学科学术发展产生较大的积极影响或毕业后在相关工作岗位做出积极贡献;

4)优先推荐一线研究生导师。

2、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

2)我校就读期间在科研能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3)毕业后在相关工作岗位做出积极贡献。

3优秀研究生推荐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

2)学习成绩突出,所有修读课程无不及格科目。

3)在科研能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4、优秀研究生团队推荐条件:

1)团队成员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团队成员团结合作、科研氛围浓厚

3)团队成果丰硕,团队考博率突出或获批省部级以上课题或发表高水平论文或在国家级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等。

原则上每个类别每学院至少推荐一个,多者不限。

三、推荐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做好组织推荐工作,把推荐评选过程变成一次榜样塑造过程,使广大研究生充分认识到开展这次活动的重大意义。

2、请各学院(部)在1016日前填写申报情况一览表发送至邮箱panjunling@qdu.edu.cn

3、研究生院组成专家组对申报情况进行初审,确定推荐名单并于1022日前反馈到学院,接到反馈的学院请按照要求每类别提供1000字事迹材料一份(含照片)。

4、个人或团队事迹材料将在学校相关的宣传平台进行发布或推送。

附件  申报情况一览表

 

                       研究生院

                       2019109

申请情况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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