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部):
我校2019级研究生已完成报到及学籍注册工作,为保证新生教学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现将师生双选与个人培养计划制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9级师生双选和个人培养计划制定工作采用线下完成、系统自选的工作模式。
二、研究生师生双选工作要求
(一)硕士研究生师生双选
1. 9月29日前,各学院(学部)组织导师、学生见面会,公开公正进行双选工作。学院(学部)汇总审核师生双选结果,确定所有硕士研究生师生关系,完成师生双选工作。
2.学院(学部)填报《2019级全日制研究生师生关系统计表》(附件1)、2019级非全日制研究生师生关系统计表(附件2)。
(二)博士研究生师生关系
请学院(学部)按照录取信息,填报《2019级全日制研究生师生关系统计表》(附件1)、《2019级非全日制研究生师生关系统计表》(附件2)。
(三)导师带教人数按照《青岛大学关于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管理的暂行规定》(青大学位字〔2005〕1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制定工作要求:
1.10月12日前,各学院(学部)按照培养方案要求,组织导师及学科负责人指导研究生完成个人培养计划制定工作。
2.《研究生课程计划表》(附件3),需由研究生、导师签字确认后生效,学生本人、学院(学部)、研究生院各留存一份。
3.培养期间,《青岛大学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纸质版一式二份由导师负责管理,学生根据要求定期填写相关资料。学生毕业前每年3月、10月以学院(学部)为单位,统一到研究生处审核盖章,由学生档案、所在学院(学部)各留存一份。
四、材料上报
1.10月18日前请各学院(学部)将附件1、附件2、附件3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报送研究生院培养与创新基地建设办公室。
2.10月12日前请各学院(学部)组织完成研究生《青岛大学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制定,纸质版一式两份经导师、学科负责人、学院(学部)签字或盖章确认后,交研究生导师负责管理,学院(学部)定期组织学生填报信息。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卢琪匀 电话:85953652 邮箱:qdupyb@126.com
四、注意事项
1.各专业培养方案是研究生制定培养计划的唯一依据,培养计划学分必须达到培养方案的要求。
2.选修课程需达到一定人数方可开课。培养计划制定后,所选课程不得随意更改。
附件:
研究生院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