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工程硕士培养单位:
现转发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五届‘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评选活动的通知”(工程教指委秘﹝2018﹞33号,详见附件),请各有关培养单位按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并按时完成申报、初评与推荐工作。今年申报范围为2016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期间的全日制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我校要求授相关学位10人(含)以上的学院至少推选1人,多者不限,优秀推荐候选人今后将优先推荐校级成果奖。
请各培养单位于2018年9月19日16:00前将推荐人申报材料按照教指委文件要求提交,其中附件2、3推荐表的纸质版提交研究生院培养与创新基地建设办公室,全部材料的电子版提交指定邮箱qdu85954388@163.com,电子版压缩包文件名统一命名格式为“11065-工硕实践成果奖推荐-学院学部名称-推荐数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