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6年及以前立项的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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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8-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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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培养字〔2018〕8号
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提高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在研究生教育质量建设中的引领作用,近日,山东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做好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鲁教研处函〔2018〕4号)》(附件1),根据文件要求,学校近期开展省校两级创新计划项目的结项工作。现将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结题项目范围和时间
(一)结题范围
2016年以前立项但尚未结题的以及2016年立项已到结题期限应结题的所有省级、校级项目。项目立项情况可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途径:研究生院-培养工作-创新工程-创新计划项目)。
(二)结题时间
请各相关单位将结题材料(纸质及电子版)汇总后于2018年620下午16:00前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逾期本年度不再受理。
二、结题工作要求
(一)结题方式
项目可以论文、著作或者研究报告等形式结题。
(二)组织形式
1.省级项目以正式发表的论文形式结题的,需有2篇发表的论文(不含增刊、专辑等,下同),其中项目负责人至少在核心期刊发表1篇论文;校级项目以正式发表的论文形式结题的,项目负责人至少发表1篇论文。
2.省级项目以正式出版的著作方式结题的,著作名称应与立项项目保持基本一致,项目负责人应为主编或者第一作者;校级项目以正式出版的著作方式结题的,著作名称应与立项项目保持基本一致,项目负责人至少应为参编。
3.以尚未正式出版的成果(书稿)结题和以研究报告等应用性成果结题的,学校将组织同行专家评议。
(三)材料报送要求
1.省级项目填写《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2一式三份,校级项目填写《青岛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3一式三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
2.装订成册的支撑材料一式一份(论文、相关著作的复印件、研究报告等),支撑材料封面要与结题报告书封面一致(将“报告书”改为“支撑材料”)。
3.附件2、3、4均须要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提交研究生院培养办浩园教学楼1001-2,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电子版的邮件主题和文件夹电子版命名格式为:学院+省(或校)创新计划结题;每个项目的结题材料单独一个文件夹,名称为:学院+主持人姓名+项目编号及名称。支撑材料较多者请列目录且按照目录顺序号依次从小到大放入项目文件夹中。
三、其他要求
因教育厅将不再受理不能按期结题的各项目负责人的新项目申请,学校将限制有不能按期结题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其项目组主要成员的新项目申请,故请各单位要积极督促相关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克服困难,保证各项目的顺利结题。
对于项目负责人已经调离学校或是已退休的各项目,各单位应通知本人或是安排其他项目组成员继续完成立项项目的结题工作。
联系人:孔燕
联系电话:85950198
邮箱地址:qdu85954388@163.com                  
                          
                                                                                     青岛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531
 
· 1.关于做好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鲁教研处函20184号
· 2.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 3.青岛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 4.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项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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