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部: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八届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为做好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数量
研究生培养机构、学术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在教育教学中取得成果的团体和个人均可申报。
各学院原则上限报1项,另外若有特别突出的成果可增加1项。医学部及所属学院限报6项。超过两项的学院须排序。
二、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成果须提交以下材料:
1、《第八届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见附件2,一式10份),同时提交PDF格式电子文档,以“青岛大学+成果名称+申请书”命名。
2、其他佐证材料。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相对应的支撑材料。提交纸质材料1份(合装成册并列出材料目录,A4纸双面印,不超过200页码)。
3、成果如为教材或著作,提交样书1本(套)。
4、成果如含视频材料,播放时间不超过15分钟,为常见视频格式,以“青岛大学+成果名称+视频材料”命名。
5、其他具体要求见附件。
6、学校限额等未尽事宜以省教育厅正式文件为准。
三、材料报送时间
各推荐单位于2017年12月14日12:00前,将本单位推荐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相关材料及汇总表(见附件3)报研究生院。
联系人:周键
联系电话:85953652
地址:浩园教学楼1001-1室。
附件:附件下载.zip
1. 山东省教育厅相关工作通知
2.第八届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3.第八届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