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6级研究生开题与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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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7-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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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学部):

         为组织好2016级研究生开题及中期筛选工作,特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题要求

      (一)开题由学院(学部)组织。

      (二)博士研究生最迟在第三学期初(1030前)进行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论证,通过者方可进入论文写作阶段。开题过程应公开进行,并由开题报告评议小组评审。博士研究生开题评议小组成员5-7名,均由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半数以上应具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开题报告包含文献综述,文献综述不得少于10000字。

      (三)硕士研究生至迟在第三学期末(寒假放假前)通过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论证,通过者方可进入论文写作阶段。开题过程应公开进行,并由开题报告评议小组评审。硕士研究生开题评议小组成员3-5名,均应具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开题报告包含文献综述,文献综述不得少于8000字。

      (四)两年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最迟在第三学期中期(121前)通过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论证,通过者方可进入论文写作阶段。开题过程应公开进行,并由开题报告评议小组评审。开题评议小组成员3-5名,均应具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其中1-2名同时是专业实践领域的专家。开题报告包含文献综述,文献综述的要求和字数按各专业培养方案规定执行。

二、中期筛选要求

研究生中期筛选的要求见《青岛大学关于对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实行中期筛选的暂行办法》(青大学位字[2005]16号)。博士研究生中期筛选工作在第三学期(寒假放假前)完成,硕士研究生中期筛选工作在第四学期(暑假放假前)完成。两年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暂不进行中期筛选。中期筛选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各学院(学部)须在系统内录入中筛结果,不再提交纸质汇总材料。

三、注意事项

为了加强监督与管理,各学院在研究生开题或中期筛选前,必须至少提前一周向研究生院及分管督学提交《青岛大学研究生开题时间安排表》及《青岛大学研究生中期筛选时间安排表》(附件12),以便学校对开题过程和中期筛选过程进行检查。不按规定提交以上两表的学院,将被视为该两项工作没有完成。

        各学院(学部)在做好2016级研究生的开题及中期筛选线下工作的同时,须在系统内完成相关信息录入工作,其数据结果将作为研究生毕业及答辩的审核依据。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85953652

          箱:wph8379@163.com

        时间安排表.zip

        附:《青岛大学研究生开题时间安排表》

                《青岛大学研究生中期筛选时间安排表》

 

培养与创新基地建设办公室

2017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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