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部):
根据《青岛大学关于研究生课程管理的暂行规定》,按照我校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安排,现将我校本学期全日制研究生课程重修、补考及缓考工作通知如下:
一、课程重修手续办理
(一)公共课程重修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和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开设的公共英语课程包括英语精读Ⅰ、英语视听说Ⅰ、英语精读Ⅱ、英语视听说Ⅱ、英语写作、硕士英语视听说(专)、硕士综合英语、政治。需重修的研究生,均须于本学期9月8号前向本人学院提交申请。
(二)公共英语、政治课的《青岛大学研究生课程重修申请表》(附件1)由学院(学部)组织学生认真填写后以学院为单位汇总,于9月11日(周一)下午5点之前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901。
(三)专业课程重修:专业课的重修具体工作由相关学院(学部)负责,具体名单和工作方案由学院(学部)通知任课教师和学生,并安排听课及考试等事宜。
二、课程补考及缓考安排及要求
(一)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全日制研究生公共课(“英语视听说Ⅱ”课程除外)的补考及缓考日程安排已经确定,详见《全日制研究生公共课补考及缓考日程安排表》(附件2)。
(二)缓(补)考“英语视听说Ⅱ”课程的学生请于本学期9月7日前直接找任课教师进行缓(补)考。
(三)专业课的补考及缓考工作由各学院(学部)自行安排时间地点,要求9月8日前结束,成绩录入系统的起止时间:9月8日-9月20日,纸质成绩单上交时间:9月22日。
(四)各学院(学部)务必及时通知需要补考或缓考的学生(名单已经发至各学院),携带研究生证和身份证准时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证件不全者不准参加考试。监考教师须8:30前到达考场,认真学习“监考规则”,考前宣读“考场规则”,考后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如果考试过程中出现作弊违规等情况,请将考场记录及其处理情况及时送达研究生院培养办901。
请各学院(学部)认真负责地组织完成该项工作。
联系部门:培养与创新基地建设办公室901
联系电话:85953652
1.青岛大学研究生课程重修申请表(2017版)
2.全日制研究生公共课补考及缓考日程安排表
青岛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