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培养字﹝2017﹞12号
各培养单位:
根据《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鲁学位[2006]5号印发)精神,经研究决定,2017年继续开展山东省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成果奖等项目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山东省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
(一) 申报范围
1.第一申请人应是2016年8月31日以后省内学位授予单位具有学籍的学术学位研究生(不包括同等学力在职申请学位等在册学员)。每项成果申报者一般不超过3人,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2.申报成果应是在校期间以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名义取得的研究成果。已获山东省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二)申报要求
1.填报《山东省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申报评审书》和《山东省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2.支撑材料根据申报成果的不同需要予以提供,主要有研究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或直接反映本成果的材料,如著作、论文、调研报告等(著作、论文须是正式出版的);科技查新报告书;科技成果鉴定书;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等相关资料;申报者有工作单位的,应由其工作单位出具该申报成果为非工作职务成果的证明和相关材料。
3.按照《山东省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申报评审书》、支撑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二、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
(一)申报范围
1.申报者应为省内研究生培养单位在学专业学位博士、硕士研究生(全日制、非全日制均可)。每项成果的申报者一般不超过3人,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2.申报成果须为研究生实习实践期间,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的项目,已获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3.申报成果应体现专业理论在解决实际问题中的进展和应用;在技术上有创新,并产生经济效益;获得较高社会评价,产生社会效益。
(二)申报要求
1.成果形式:
①文艺作品类:一般适合艺术硕士、翻译硕士,成果包括创作与演出曲(剧)目、美术(设计)作品、影视作品、翻译作品等。
②应用设计类:一般适合工程硕士(博士)、建筑学硕士、风景园林硕士、城市规划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农业硕士、兽医硕士等,成果包括专利、工程设计、产品研发、技术研发、规划设计等。
③案例报告类:适合其它类别的专业学位博士、硕士,成果包括调研报告、医案报告、解决方案、实务案例等。
申报时,可根据成果情况自主选择一种成果形式。
2.成果载体:文艺作品类为光盘、图册;应用设计类为产品或技术说明、设计方案;案例报告类为案例报告书。
3.支撑材料:推广或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等相关资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或直接反映本成果水平的材料等。
4.填报《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申报书》和《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申报汇总表》。按照《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申报书》、支撑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成果载体如为光盘的,须一式两份报送培养办。
三、报送要求
各学院于2017年7月4日11点前将本学院推荐人员成果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培养科(浩园901)。学校对各学院不限推荐名额,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认真组织,择优申报,超过(含)2项的要排序。同时启动这两项项目的校级项目立项,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省级评审结果择优评审立项。
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wph8379@163.com。
联系电话:85953652 联系人:王老师
附件1: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附件.rar
附件2: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成果奖附件.rar
青岛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