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培养字﹝2016﹞ 13号
现将2016年秋季学期全日制研究生办理重修和补考(缓考)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修手续办理
根据学校研究生重修管理规定,请各学院(学部)组织本单位需要重修本学期课程的同学认真填写《重修申请表》(附件1),按要求办理重修手续。
公共课的《重修申请表》由学院汇总后,于9月2日(周五)下午3点之前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901;专业课的重修由学院负责,具体名单由学院通知任课教师,并安排听课及考试等事宜。
二、公共课补考(缓考)安排
政治和英语公共课“硕士英语精读(2)”的补考(缓考)日程安排已经确定,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附件2。公共课英语“视听说”不及格的学生请务必于本学期开学三周内(9月18日前)直接找任课教师补考。
专业课的补考(缓考)工作由各学院(学部)自行安排时间地点,要求第三周前结束。
2016春季学期研究生需要补考(缓考)的学生名单已经发至相关学院。请各学院(学部)及时通知到需要补考或缓考的学生,按要求参加考试。请注意考试时间,以免耽误学生参加考试。
三、通知涉及附件亦可到研究生院网站下载(网址:研究生院-培养工作-下载专区)。
四、其他
请尚未领取公共英语成绩单的学院(学部)于9月2日前到培养办领取。
联系:培养与创新基地建设办公室901
联系人:宫英
联系电话:85953652
青岛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