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培养字[2015]20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广泛吸收和整合社会资源参与研究生培养,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3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和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的意见》(教研[2015]1号),根据《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实施与管理办法》(鲁教研字[2008]4号)和全国研究生教育质量工作会议精神,学校决定建设第五批青岛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原则及范围
联合培养基地应为科研实力较强的科研院所、科技创新型企业或行业主管部门、学校或政府机构,且合作双方已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和成果。联合培养基地的数量和规模应满足研究生实践的需要,基地建设参照《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实施与管理办法》执行。
我校要求各专业学位授权单位均应建设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2.学院申报
拟申报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单位(可以和其它学院共建),将《青岛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报表》和《研究生联合培养合作协议书》(一式3份,含电子版)于12月20日前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3.学校审批
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名单。必要时将对基地实地考察。
电话:85950506 85953652
邮箱:peiyangke2008@163.com
地址: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浩园教学楼901)
附件: 1青岛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请书
研究生培养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