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培养字[2015]18号
各学院(教学部):
我校于2014年12月获批为教育部首批研究生课程建设试点单位,按我校试点方案工作要求,学校决定开展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以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课程建设工作,大力推进教学队伍、课程内容与体系、教学方法与手段、考核评价机制等方面的综合改革与建设,发挥课程学习在研究生培养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青岛大学研究生示范课程(以下简称“示范课程”)建设要坚持以研究生成长成才为中心,加强研究生能力培养,全面提升其创新能力和发展能力;要深化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推进教学模式和教学手段的创新;要整合优质课程资源,坚持科教结合,以高水平科研项目及其成果支撑课程建设。通过立项课程建设,建成一批具有一流“师资队伍、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资源和教学管理”的示范性课程,为我校研究生课程建设起示范引领作用,为研究生培养质量提高提供稳固支撑。
二、申报及评审
(一)申报条件
申报示范课程须符合以下条件:
1.基本要求。本次申报课程主要以博士、硕士研究生的单门学位课为主,重点建设一级学科通开课程,且应为近三年连续开设的课程。要充分考虑学科特色与专业分布以及对教学工作的示范作用,且修读的研究生要达到一定的规模。优先考虑获得校重点课程建设立项的学位课程。
2.师资队伍。申报课程要有一支结构合理、品德高尚、学术造诣深厚、教学科研成果突出的优秀教学团队。每门课程设负责人1名,课程负责人必须为本校专任教师,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学术水平高、教学能力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博士学位,近三年主讲此门课程不少于2轮。师资队伍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和学缘结构合理,能吸引更多的教师参与课程建设。
3.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申报课程能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授课方式与教学方法,教师能够采用启发式、讲座式、研讨式、自主式等形式多样的教学方法,结合课堂教学、网络教学等多种媒体教学手段,以研究生为主体,让研究生自主地、创造性地进行课程学习,提高学生创新精神和学术交流能力,激活研究生创新灵感,实现“以教为主”向“以学为主”教学模式的转变。
4.教学内容。申报课程要以一级学科为基础,教学内容能够体现出研究生培养特点,及时反映学科领域的最新科技成果;合理分配授课学时,将讲授基础理论、方法论与学科前沿问题相结合;积极整合优秀教改成果,体现新时期社会、政治、经济、科技的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制订有教学进度表,对课程各教学单元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及考核形式有详实安排,能合理确定教学内容的广度和深度,明确教学内容的重点、难点和关键,对学生课前准备及课后知识延伸提出要求和指导。
5.教材。申报课程能积极引进和使用国内外优秀教材、高质量外文原版教材或自编特色教材,已开发多媒体和网络教学课件。
6.课程资源和教学网络平台。申报课程能充分利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手段,开发课程资源,注重选用国际一流学术期刊的原始文献和外文教学资源的开发。鼓励建设“在线课程教学网络平台”,在主要教学文件上网开放的基础上,加强课件、授课录像等方面内容的建设,实现课程资源共享。
7.课程管理规范。申报课程应具备完整、规范的教学档案,有符合规范的课程教学大纲、课程简介、授课计划、教案(讲稿)及电子课件等,能够严格按照《青岛大学关于研究生课程管理的暂行规定》开展课堂教学。
8.教学效果。申报课程教学效果好,课程教学评价结果连续3年优秀,所提供评教材料真实可靠。
(二)申报及评审程序
1.项目负责人根据申报通知要求,如实填写《青岛大学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课程教学大纲、课程简介、教案及课件等教学相关文档附后,一式三份交所在学院(教学部)审核后于11月12日上午11:00前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peiyangke2008@163.com;
2.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对专家评审通过的项目进行审核批准后公布。
(三)项目研究周期
自批准立项之日起,项目建设周期为1-2年,逾期未结项的课题将视为自动放弃。
(四)项目中期检查
项目建设中期,研究生院将对课程建设情况进行中期检查,项目负责人应认真撰写中期进展报告。具体检查内容包括课程建设进展情况、建设经费使用情况、课程资源上网开放情况等。凡未及时提交中期检查报告或中期检查不合格的,学校将暂缓下达下一阶段的建设经费,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终止项目建设及剩余建设经费的拨付。
三、项目建设要求
研究生示范课程作为我校研究生教育的优质课程资源,对全校研究生免费开放。自立项建设起应逐步建立专门网站(网页),将教学大纲、教学课件、教学录像、参考资料等上网,同时保证课程网站畅通并及时补充更新,课程网站的建立和维护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并承诺上传课程材料的真实性和内容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研究生院负责统一管理。
四、经费管理
学校对获批项目予以经费资助,专款专用,分年度进行划拨。资助经费的使用与管理须严格按照学校财务规定执行。经费支出主要用于项目调研费用、学术论文发表的版面费、印刷费、图书资料费、计算机小型耗材费、课件制作和网络资源开发费、会议费、交通费等专项业务支出。
地 址:浩园901
电 话:58976480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