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修(制)订研究生培养方案工作的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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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5-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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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制)订研究生培养方案工作的预通知

 

各有关学院(教学部):

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制)订工作是2015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培养的一项重点工作。为做好这项工作,请各学位点先期认真学习并深刻领会有关文件精神,特别是教育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3号)、教育部《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教研[2014]5号)、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014]2号)等文件,以《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一级学科简介》为依据,结合学科评估要求及专业学位教指委的意见,广泛开展调研工作,为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顺利开展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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