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培养字[2015] 01号
各教学单位:
本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将于19周(2015年1月9日)结束。为了做好本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第20-21周(2015年1月12日-1月23日),上午考试时间为9:00-11:00,下午考试时间为2:00-4:00。
二、公共课考试安排
公共课考试由研究生处安排,考试时间及地点已排好,具体安排见附件1。
注意:公共课考试监考工作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包括监考教师安排及培训、监考证提供等。60人以上的考场,需安排3个监考教师,90人以上的请安排4人监考。附件一已经排好需要监考人数。
三、专业课考试安排
(一)专业课考试由开课学院(教学部)安排,专业课考试教室请用本科分配的考试教室,如果再需要请尽早联系。
(二)专业课考核方式严格依据各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进行。
(三)请将专业课考试安排填写在《青岛大学研究生期末考试安排表》上(必须写明巡考教师和监考教师),经学院(教学部)盖章后于2015年1月8日前交研究生处培养科(包括公共课的监考教师),同时将电子稿发至peiyangke2008@163.com。请各学院抓紧时间安排。
四、考场纪律
考试时研究生必须携带研究生证方可参加考试,考试期间手机必须关机,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维护考场秩序。
五、其它事宜
(一)《青岛大学研究生期末考试考场记录》、《青岛大学研究生期末考试试题样纸》、《青岛大学研究生期末考试安排表》、《考场规则》、《监考守则》,请务必按要求认真、完整填写。请到研究生处主页的下载专区下载。
(二)请提醒丢失研究生证的同学于考试前到研究生学籍学位科补办研究生证,无研究生证者不准参加考试。有特殊情况需要缓考的同学请于考前办理缓考手续。申请表请在下载专区下载。
研究生院
2015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