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递交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
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情况的总结报告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2010年,教育部启动了“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卓越计划”)。现接“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通知,请被列入“卓越计划”且已将该计划延伸到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培养单位,递交在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中实施“卓越计划”的总结报告,内容包括具体做法,如何与本科教育相衔接,相关经验、建议以及存在问题等。
“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会将取得较好实施成效的材料推荐到今后召开的全国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同时作为研究生教育工作成果提交到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请各相关学院按照教指委的通知要求,认真撰写总结报告,于11月14日前将总结报告(word版)传递给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联 系 人:张子义
联系电话:58976480
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一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