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培养字[2013]13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校研究生教育建设步伐,广泛吸收和整合社会资源参与研究生培养,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创新能力和培养质量。根据《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实施与管理办法》(鲁教研字[2008]4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建设第三批青岛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原则上要求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均应建设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联合培养单位应为科研力量较强的科研院所、学校、企业或政府机构,联合培养基地的数量和规模应满足研究生实践的需要,基地建设参照《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实施与管理办法》执行。
2、学院申报。拟申报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学院(可以和其它学院共建),将《青岛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报表》和《研究生联合培养合作协议书》(一式3份,含电子版)于11月18日前交至研究生处。
3、学校审批。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名单。必要时将对基地实地考察。
联系人:高老师 电话:85953652
邮箱:peiyangke2008@163.com
地址:研究生处培养科(浩园教学楼901)
附件:
1、青岛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请书
2、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事实与
培养基地申请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