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培养字[2012] 2 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关于申报2012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立项等项目的通知》、《青岛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行动计划》和《青岛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将2012年省、校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进一步组织广大研究生指导教师及有关管理人员在认真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充分准备,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按要求择优选报好2012年研究生教育创新项目。
二、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
按照省学位办通知要求,2012年项目申报范围继续按《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原则与范围申报。同时,根据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要求,应把专业学位的改革与发展,创新能力的培养与提高,导师建设与管理,产学研的密切结合等作为研究与申报的重点领域。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负责人应为具有3年以上指导研究生经历的教师,或从事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2年以上的管理人员。
2、过去已结题或鉴定的省级项目,对推动研究生教育发展具有重要价值,有必要进一步继续深入研究的,可申请再次续研,但要重新填表申报,并提供原项目的研究报告、结题报告及相关成果材料。尚有未结题或鉴定等在研省级项目的,项目申报第一人不得再行申报。
3、取得重要进展的自筹经费项目,对于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效果比较突出的,可提供证明材料并由学校申请省经费资助。
4、我校上报的项目中,要求自筹经费项目一般不少于1/3,申报省资助的项目是否可转为省立项自筹经费项目,请在申报一览表与申报表中注明。
(三)申报限额
各单位限额申报(名额分配见下表)。学校将从申报项目中择优选取11项参选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其余作为校级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候选项目。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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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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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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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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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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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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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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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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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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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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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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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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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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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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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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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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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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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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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化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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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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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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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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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与环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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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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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服装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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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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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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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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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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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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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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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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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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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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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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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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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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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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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外语教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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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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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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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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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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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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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总结
按照省学位办工作要求,请各单位梳理2006年以来获批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项目的研究进展与完成情况、结题与鉴定项目数量、应用实践效果等,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含电子稿),并填写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立项项目与实施情况一览表(见附件),与项目申报书一并报送。
三、校级研究生教育创新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
应结合以下主题开展研究,均按重点课题进行资助:
1、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库建设及教学研究;
2、研究生实践环节的监控、评测标准与程序研究;
3、研究生的学术交流与国际合作机制研究;
4、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的策略研究;
5、导师工作绩效评价与激励机制研究;
6、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建设与管理研究;
7、跨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8、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控制和质量保障体系研究;
9、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保障机制研究;
10、研究生学术道德建设研究。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应为研究生指导教师或是研究生课程的主讲教师。
2、尚有在研校级创新项目,项目申报第一人不得再行申报。
(三)申报数额
不限,由学校进行遴选后择优确定立项项目。
四、报送日期
1、请各单位将推荐申报的《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2012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一览表》(1份)、《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立项项目与实施情况一览表》(1份)、《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立项项目实施情况总结》(1份)、《青岛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于3月20日前报送研究生处203室,同时发送相关电子文本,逾期不予受理。
2、如有项目前期研究成果证明材料,请一并报送,一份即可。
3、联系人:王传永;联系电话:85950126; E-mail:qdwcy@163.com。
附件:1、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请书
2、2012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一览表
3、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立项项目与实施情况一览表
4、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立项项目实施情况总结参考提纲
5、青岛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请书
6、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研究生处
2012年3月8日
2012省校研究生教育创新项目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