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基地附件.rar 研培养字[2011]9号
各学院:
为加快推进我校研究生教育建设步伐,广泛吸收和整合社会资源参与研究生培养,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创新能力和培养质量。根据《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实施与管理办法》(鲁教研字[2008]4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建设第二批青岛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原则上要求各学院均应建设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联合培养单位应为科研力量较强的科研院所、学校、企业或政府机构,联合培养基地的数量和规模应满足研究生实践的需要,基地建设参照《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实施与管理办法》执行。
2、拟申报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学院(可以和其它学院共建),将以下申报材料一式3份交至研究生处培养科,并将电子版发送至:peiyangke2008@163.com, 截止时间为:6月1日。
(1)《青岛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报表》
(2)《研究生联合培养合作协议书》
3、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名单。必要时将对基地实地考察。
附件1:青岛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请书
附件2: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实施与管理办法
研究生处
201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