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培养字[2010]22号
各有关学院(教学部):
根据《青岛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培育暂行办法》,现将有关年度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人填写《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培育项目年度进展报告书》一式两份。报告书中应对研究工作进展情况、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经费使用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等等进行详细阐述,并提交已取得成果的原件和复印件。经指导教师及学科签署意见后交所在学院。
二、学院审核申请者提交的成果原件,审核通过后签署意见。于12月10日前将《进展报告书》一式两份及审核通过的成果的复印件报送研究生处培养科,过期不再受理。
三、学校聘请专家组对提交材料进行检查。通过者继续进行后续研究工作,并划拨余下的50%经费,未通过者将取消培养对象资格。
附件: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培育项目年度进展报告书
研究生处
二O一 O年十二月一日
青岛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培育项目年度进展报告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