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培养字[2010]20号
各学院(教学部):
根据《青岛大学关于制(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意见》(青大研字[2008]10号)文件规定,现将2009级研究生开题及中期筛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题的要求:
(一)开题由学院组织,学科具体安排。
(二)博士研究生至迟在第三学期初通过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论证,通过者方可进入论文写作阶段。开题报告应公开进行,并由开题报告评议小组评审。博士研究生开题评议小组成员5-7名,均由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半数以上应具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开题报告包含文献综述,文献综述不得少于10000字。
(三)硕士研究生至迟在第三学期末通过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论证,通过者方可进入论文写作阶段。开题报告应公开进行,并由开题报告评议小组评审。硕士研究生开题评议小组成员3-5名,均应具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开题报告包含文献综述,文献综述不得少于8000字。
(四)两年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至迟在第三学期中期通过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论证,通过者方可进入论文写作阶段。开题报告应公开进行,并由开题报告评议小组评审。开题评议小组成员3-5名,均应具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其中1-2名应同时是专业实践领域的专家。开题报告包含文献综述,文献综述的要求和字数由各专业学位类型根据自身特点确定。
二、研究生中期筛选的要求见《青岛大学关于对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实行中期筛选的暂行办法》(青大学位字[2005]16号)。博士研究生中期筛选工作在第三学期完成,硕士研究生中期筛选工作在第四学期完成。两年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暂不进行中期筛选。
三、自2008级开始,研究生论文开题工作不再受是否修完学位课程的条件限制。
四、为了加强监督与管理,各学院在研究生开题或中期筛选前,必须提前1周向研究生处提交《青岛大学研究生开题时间安排表》及《青岛大学研究生中期筛选时间安排表》(网上下载),以便学校对开题过程和中期筛选过程进行监督。不按规定提交以上两表的学院,将被视为该两项工作没有完成。
五、自2009级开始,开题报告及中期筛选工作进入信息管理系统,待学生毕业时将以上表格从信息系统打印盖章后存入个人学位档案,步骤如下:
1.由学生在网上提交开题申请及中期筛选申请。
2.由导师及学院进行审核。
研究生处
二O一O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