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科:
为贯彻落实学校“双一流”学科建设规划,提升我校学科建设水平,结合国家近期关于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有关精神,学校决定优先启动“一级学科博士点培育建设专项”,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具有硕士研究生培养资格的学位授权点均可申报本专项,但须按一级学科组织申报材料。
跨学院联合申报博士点培育的学科,需明确一级学科牵头单位,由牵头单位统一组织申报并上报材料。
二、工作安排
(一)9月30日-10月15日,各学科根据《青岛大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培育建设专项”申报指南》(附件1)填报有关表格;A类学科填写附件3-1,B类学科填写附件2和附件3-2。
(二)10月16日,各学科提交申报材料;
(三)10月19日(暂定),学科现场答辩,专家评审;
(四)10月20日(暂定),校学术委员会学科建设专门委员会审议专家评审意见;
(五)10月下旬,提交学校“双一流”建设领导小组审定入选学科名单,并予以公布;
(六)11月上旬,各学科组织制定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
(七)11月中旬,立项培育学科带头人、学科所在牵头单位负责人签署建设目标责任书。
请各学院、学科认真组织,根据通知要求积极做好专项申报工作,并于10月16日下午4:00之前将项目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研究生院双一流建设办公室(浩园教学楼100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附件1:青岛大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培育建设专项”申报指南
附件2:青岛大学申请培育一级学科博士点简况表
附件3-1:青岛大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培育建设规划(A类学科)
附件3-2:青岛大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培育建设规划(B类学科)
联 系 人:吴伟风 姜辉
联系电话:85950126 85953573
电子邮箱:qduxkb@126.com
青岛大学研究生院
青岛大学学科建设办公室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