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学科: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校重点学科建设和博士点培育工程实施情况,开展“十二五”重点学科和博士点培育学科建设工作2011年年度报表填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表范围
我校已获批的国家重点学科、山东省“十二五”重点学科、青岛大学“十二五”重点学科和博士点培育学科。
二、请有关学院组织本单位重点学科根据《国家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教研[2006]3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山东省十二五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公布校级重点学科名单的通知》(青大学位字[2011]12号)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对照各学科填报的《“十二五”重点学科建设任务书》,完成有关数据和信息的填报工作;组织博士点培育学科根据《青岛大学关于印发< 青岛大学博士点培育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青大研字[2011]19号),对照各学科制定的《青岛大学博士点培育学科建设规划》,完成有关数据和信息的填报工作。
三、各项信息和数据务求准确、全面,能够真实反映本学科2011年的建设成效。
四、填写完毕后,须加盖学院公章,于12月29日前以学院为单位一式一份交至校学科办(知行楼111室),同时将电子文件发送至校学科办邮箱xkb@qdu.edu.cn。
联 系 人:姜辉
联系电话:85953573
青岛大学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