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展字[2007]3号
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了解有关情况,理清发展思路,推动我校学科建设和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快速发展,围绕有关重点工作,由邵峰晶副校长带队,研究生处将对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进行调研。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研对象
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人、学科负责人、导师代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人。
二、调研提纲
(一) 本单位学科建设和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整体情况
(二) 各级重点学科建设工作
1.建设思路和拟采取的措施;
2.对学校的建议和意见。
(三) 第十一次学位点申报准备情况
1.拟申报学科、专业建设情况;
3.已采取和拟采取的建设措施,取得的成效和预期成果;
4.影响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最主要问题;
5.对学校的建议和意见。
(四) 第十一次学位点申报立项建设学科专题
1.对照立项建设任务书,逐一说明各项任务的建设成效;
2.本学科全国排名情况,面临的竞争形势分析,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3.需要学校解决的问题和建议。
(五) 研究生培养和管理工作
1.生源质量,围绕提高生源质量采取的主要措施;
2.培养质量,围绕提高培养质量采取的主要措施;
3.学位质量,围绕提高学位质量采取的主要措施;
4.研究生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围绕该项工作采取的主要措施;
5.影响本单位研究生培养和管理工作的最主要因素;
6.对学校的建议和意见。
(六) 在职教育工作
1.在职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2.为拓展生源、提高培养质量采取的主要措施;
3.影响在职教育工作的最主要问题;
4.对学校的建议和意见。
(七) 其他
1.开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中遇到的其他具体困难;
2.其他改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建议。
三、调研形式和时间
本次调研采取座谈形式,时间由研究生处与各有关单位协商确定。每个单位调研时间为半天。
四、其他
(一) 各有关单位须根据调研提纲广泛征求意见,精心准备,由单位负责人进行总体情况介绍,时间不超过30分钟;由第十一次学位点申报立项建设学科负责人介绍本学科建设情况,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二) 座谈内容可根据各有关单位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开展,各有关单位可提前提出需求。
(三) 调研结束后,请各有关单位、第十一次学位点申报立项建设学科根据调研提纲形成书面材料,发送至jianghui@qdu.edu.cn。
联系人:刘恩贤,姜辉。
联系电话:85953573。
青岛大学研究生处
二○○七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