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和学籍学历校验工作已基本完成。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现对拟录取后续工作通知如下:
一、户口迁移
按照山东省公安厅《关于调整驻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省内新生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规定自2017年起驻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省内新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省外新生仍执行自愿的原则(不迁移户口的新生户口保留在原籍,农业户口学生可持录取通知书就地登记为城镇居民户口)。
2023级落户新生(省外、省内)需提交材料要求如下:
1.省外落户新生提交:(1)户口迁移证(2)身份证复印件、(3)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2.省内落户新生提交:(1)学生本人户口单页原件、户口本首页复印件(2)身份证复印件(3)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3.户口迁移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东路7号(若迁移地址有误,将影响落户)。办理户口迁移的学生,于开学报到时,将户口材料交至报到学院(学部),统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如户口迁移政策要求发生变更,我们将及时通知考生。
二、党组织关系转接
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新生党员都应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我校。具体说明如下:
1.省外新生党员可以采取线上或者线下两种转接方式:
(1)线上转接:由所在单位党委通过能连接全国组织关系转接系统数据交换区的党员信息管理平台进行组织关系转接,接收党组织根据录取学院(部)填写,各学院(部)党组织名称参照附件1。
(2)纸质介绍信和线上转接并行:若所在地区未连接全国组织关系转接系统数据交换区,不能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线上转接,党员须持县级(含)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开具的有效期内的纸质介绍信到所考取学院(部)报到,各学院(部)汇总后交党委组织部统一办理组织关系纸质转线上手续。介绍信抬头为“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具体接收党组织名称根据录取学院(部)填写,各学院(部)党组织名称参照附件1。
2.省内新生:由原单位通过“灯塔-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发起组织关系线上转接,电子介绍信中“接收党组织”请党员根据录取学院(部)党组织名称选择填写(见附件1),介绍信有效期请选择90天。组织关系线上接收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回执返回党员原单位。
温馨提示:为防止介绍信超期,建议6月底之后再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
三、团组织关系转接
团组织关系转接于入学后线上和线下同步进行。线上团组织关系转接应登录“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出至所属团组织(附件2);线下团组织关系转接应将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团员证、《入团志愿书》等团员档案统一交由所在学院(部)团委审核认定,以学院(部)为单位集中到校团委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咨询电话:党(团)组织关系转接可咨询各学院(学部)团委(附件2)。
四、录取通知书和人事档案
硕士研究生调档函与录取通知书一并发放,具体寄出时间以上级主管部门通知为准。调档函和录取通知书将按照考生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寄送,快递信息查询码待审核无误后,将以附件形式提供下载供大家查询。
考生档案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寄达,请联系寄档单位务必使用顺丰快递、邮政快递EMS或挂号予以寄送。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无需寄送档案,请定向考生与单位直接签订定向合同(协议),并将双方签字盖章后的合同原件于上述时间内寄(送)达录取学院(学部),接收地址及联系方式见附件3。
五、学费缴纳
新生同学请于8月15日-9月1日关注“青岛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实现快捷缴费。登录所需学号可在“迎新系统”中查询,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最后一位若是字母需大写;亦可通过学号和考生编号对照表(附件4)查询学号。学费标准以山东省最新文件为准,具体缴纳金额请查看微信公众号“青岛大学财务处”个人账号下的“学费缴费”页面。操作办法详见“青岛大学学生微信缴费攻略”(附件5)。
六、报到时间
新生(不含医学规培生)报到时间为9月3日,如遇特殊情况学校将适时调整入学时间,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医学规培生(招生专业代码为1051和1052开头),初步定于7月15日到校报到、上课,8月底入院规培,具体信息以后续通知为准。
请大家密切关注“青大学工”微信公众号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grad.qdu.edu.cn/yzb),并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