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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2014年部分专业接收调剂公告(最新)

  • 发布日期:2014-04-09
  • 浏览次数:

 

一、接收调剂类别、专业及领域:

学院
专业代码
学位类型
招生专业名称
联系人
物理科学学院
070200
学术学位
物理学
葛老师
85953552
物理科学学院
085204
专业学位
材料工程
机电工程学院
080200
学术学位
机械工程
杨老师
85953626
机电工程学院
085234
专业学位
车辆工程
机电工程学院
085201
专业学位
机械工程
信息工程学院
085211
专业学位
计算机技术
张老师
85955812
信息工程学院
085212
专业学位
软件工程
信息工程学院
081200
学术学位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信息工程学院
083500
学术学位
软件工程
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
071300
学术学位
生态学
路老师
85951290
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
080501
学术学位
材料物理与化学
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
080502
学术学位
材料学
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
081704
学术学位
应用化学
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
081703
学术学位
生物化工
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
081705
学术学位
工业催化
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
082103
学术学位
纺织化学与染整工程
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
085204
专业学位
材料工程
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
085216
专业学位
化学工程
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
085229
专业学位
环境工程
纺织学院
082101
学术学位
纺织工程
孔老师
85953038
纺织学院
082102
学术学位
纺织材料与纺织品设计
纺织学院
082104
学术学位
服装设计与工程
纺织学院
085220
专业学位
纺织工程
医学院
071006
学术学位
神经生物学
刘老师
82991012
医学院
071009
学术学位
细胞生物学
医学院
100102
学术学位
免疫学
医学院
100104
学术学位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病理)
医学院
085235
专业学位
制药工程
医学院
085238
专业学位
生物工程
师范学院
045105
专业学位
学科教学(物理)
鞠老师
85957076
法学院
035101
专业学位
法律(非法学)
姚老师
85955971
商学院
120100
学术学位
管理科学与工程
王老师
85951272
商学院
085239
专业学位
项目管理
商学院
085240
专业学位
物流工程
商学院
125100
专业学位
工商管理
商学院
125200
专业学位
公共管理
旅游学院
125400
专业学位
旅游管理
吕老师
85953633

二、调剂要求
(1)符合国家调入专业和调出专业的分数要求及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招生简章请到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2)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且报考学校与我校层次相当或高于我校。优先接收毕业学校为985、211工程高校或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高校的考生。不接收同等学力、成人教育、网络学院、专升本、独立学院的调剂考生。
(3)申请调入专业应与本人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专业科目相同或相近。
(5)数学一、二、三之间和英语一、二之间可由高向低调剂,不可由低向高调剂。
(6)未考统考科目的考生不能调入设统考科目的专业,如初试科目中未设置数学的不能调入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专业。
(7)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我校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非照顾专业的学科门类复试成绩要求。
(8)合格学术学位考生可以调剂到专业学位,专业学位考生不得调剂到学术学位(临床医学专业除外)。
(9)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10)第一志愿报考法学一级学科下设各专业且毕业专业为法学的考生可申请调入我校“法律硕士(法学)”专业。
三、调剂程序
2、接收调剂网上报名截止到4月13日12点。审核报名情况后将于4月13日20点前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通知复试的考生务必在网上回复确认信息,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复试安排在4月14-15日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我校根据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并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发布拟录取通知,被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务必于规定时间内网上回复确认信息,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四、调剂注意事项
1、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我校将通过“系统”完成调剂、复试、拟录取的相关程序。未通过调剂系统的申请一律无效。
2、调剂考生只能填报我校一个专业和方向,不能同时填报多个。填报调剂专业时请务必选择研究方向。
3、考生填报完调剂志愿后若无其他调剂意向,请切勿随意修改调剂学校和专业。我校在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后,通过系统发送复试或拟录取通知,若由于考生本人修改志愿造成无法接收通知,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复试或拟录取资格。
五、联系办法
研招办电话:0532-85954377,85953655(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