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请考生于4月3日后登录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硕士成绩查询系统http://yz.qdu.edu.cn/xscx/,在该平台指定位置输入准考证号码、报名号及身份证号查询复试资格及复试安排,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自行打印复试通知书。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今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试办法
1、2012年硕士生招生复试比例不超过1:1.5。
2、今年我校部分专业可接收校内相近专业考生的调剂申请(调剂复试专业及人数见附件一)。
3、校内调剂:申请校内调剂的考生,考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出专业及调入专业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
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填写《青岛大学2012年硕士生复试校内调剂申请表》(见附件二)并于4月4日15点前交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外地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发传真至研招办,传真号:0532-85953655,传真后请电话确认)。研招办依据调剂要求及初试总分确定复试名单。已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可以放弃一志愿复试,申请校内调剂。如果调剂至其他专业后未取得复试资格,允许回到原专业进行复试调剂工作由学校统一安排。调剂结果及复试名单将于4月6日在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校内调剂考生无需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
4、校外调剂:接收专业及调剂办法,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公告。
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我校将通过“系统”完成调剂、复试、拟录取的相关程序。考生登录填写调剂信息,未通过调剂系统的申请一律无效。
填报完调剂志愿后不要再修改调剂学校和专业,否则将无法接收我校调剂通知,视为放弃复试或录取资格。调剂考生填报调剂专业时请务必选择研究方向,不能同时填报多个专业及方向。
我校接收校外调剂网上报名截止到4月4日。审核报名情况后将于4月5日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务必及时上网回复确认信息。
5、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要参加学校组织的外语考核,外语种类与初试外国语相同。除加考听力外(非公共英语科目听力在面试时由学科组织),其他考试形式、难度与初试基本相同,满分100分。未参加外语考核的考生不予录取;外语考核成绩计入录取成绩,与初试成绩相差悬殊的,将进一步考核其外语能力并决定录取与否。
6、同等学力考生(专科考生、本科结业考生及成人教育应届考生)要加试2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相关加试科目见《青岛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加试不合格者不录取;加试合格者,加试的成绩不计入录取成绩。加试名单是根据考生网报信息确定的,如果有误差,请考生务必提前与研招办及学院联系,故意隐瞒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同等学力考生,如进行校内调剂,务必与调剂学院说明,按照调剂专业加试科目要求进行加试。
7、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进行思想政治审查及体检。政审及体检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具体安排
调剂考生与一志愿考生共同复试。请考生持准考证、复试通知书(自行打印)、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应届考生持学生证原件)及本人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两张于规定时间地点报到并参加复试,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费180元(艺术类考生240元),体检费75元。食宿及差旅费一律自理。
1、复试报到时间:4月7日(周六)8:30—16:30。
报到地点:青岛市宁夏路308号,青岛大学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博文楼大厅)。研招办电话0532-85954377。
2、考试:
(1)外国语考试:4月8日下午2:00-5:00(公共英语考生需自备听力接收机,并于4月7日下午4:00-5:00进行试听)。请自备铅笔、橡皮、黑色签字笔等考试工具。
考试地点:报到时公布。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4月8日上午8:00-11:30。
考试地点:报到时公布或咨询学院。
3、体检:4月7日报到、交费,进行各项指标检查。
8日上午6:30—8:00,空腹抽血(医学院);9日上午6:30—8:00,空腹抽血(除医学院外)
体检地点:青岛大学校医院。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动,在报到时另行通知。
4、各学院组织专业面试:4月9日、10日全天。
地点:请咨询各相关学院。专业面试内容:参照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布的《青岛大学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分专业复试方案》。
5、思想政治审查:参加复试的考生从网上下载《青岛大学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见附件三),由所在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在复试时交给复试学科已备审查。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如果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请在复试结果公布后3天内向研招办提出署名的书面申诉。研招办将视具体情况尽快答复考生。
2、预计4月中下旬在网上公布拟录取名单。
3、新生入学时,我校将对录取的考生加强全面复查,对不符合硕士研究生入学条件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4、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我们将及时公布最新消息。
本复试录取办法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32-85954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