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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级研究生户口迁移及党组织关系转接问题的说明

  • 发布日期:2010-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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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户口迁移:

    按照省公安厅有关文件和市公安局的要求,对2010年考入我校的研究生户口迁移问题说明如下:

    1、山东省外的学生按照自愿的原则,户口可迁可不迁。

    2、山东省内的学生户口性质为集体户的按自愿原则,可迁可不迁;户口性质为家庭户的不能迁移。

    办理户口迁移的学生,于开学报到时,将户口迁移证明交至报到学院(教学部),统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二、关于党组织关系转接:

     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新生党员均需转接本人党组织关系。山东省以外地区新生须经省市区委组织部或省市区教育工委转至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即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名称开具为: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省内新生由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或高校党委组织部直接转至青岛大学党委组织部,即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名称开具为:青岛大学党委组织部。

    新生报到时将组织关系介绍信交至院系、教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