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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青岛大学2009年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09-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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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工程硕士入学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国家联考“GCT”,第二阶段考试为专业课考试和专业测试(面试)。目前青岛大学2009年参加第二阶段考试资格线已经划定,请各有关学院做好第二阶段考试准备工作,请考生按要求准时参加。具体安排如下:

一、资格线

1、有学士学位的考生:

项目管理领域,全国联考“GCT”总成绩大于或等于198分;其他工程领域,全国联考“GCT”总成绩大于或等于180分。

2、无学士学位的考生:

工业设计工程领域,全国联考“GCT”总成绩大于或等于180分;其他工程领域,全国联考“GCT”总成绩大于或等于208分。

3、调剂

(1)工业设计工程领域无学士学位名额目前空缺9人,各工程领域无学士学位且联考“GCT”总成绩大于或等于180分的考生可自愿调剂到该领域差额复试录取。

(2)项目管理领域,有学士学位的考生,全国联考“GCT”总成绩在180分至196分之间的考生,可自愿调剂到我校其他工程领域复试录取。

自愿调剂考生请下载“青岛大学2009年在职工程硕士领域调剂申请表”(附件5),并于12月23号之前交到研究生处在职教育科。

二、具体安排

 

程序:复试报到→专业课笔试→资格审查、综合面试→择优录取。

 

请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办理相关事宜(见下表)。

项目内容

时间

地点

复试报到(交报到材料,领取面试纪录,交复试费160元/人,报到后到各学院咨询相关事宜)

2009年12月26日

上午8:30 -11:00

青岛大学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宁夏路308号,青岛大学博文楼一楼大厅,原西二教文学院楼)

专业课考试

2009年12月26日

下午13:00 - 15:00

美术学院考生考试安排请咨询85953828;其余学院考生考场暂定博文楼3-4楼(原西二教文学院楼),

资格审查、综合面试(交验相关材料一份)

2009年12月26日下午15:30-12月27日下午16:30, 各学院自定

项目管理领域统一由领域负责人负责组织(83780256,85953626),其余在考生所在学院

专业课考试科目及其各学院联系方式请见附件1。专业课考试大纲请见附件2.

三、报到及资格审查需要材料:

①经考生所在单位审查、签署推荐意见并按要求加盖公章的《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必须是现场报名时打印输出表,电子照片及单位意见栏请盖档案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②考生本人仔细填写的《2009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工程硕士,附件3);

③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其上述证件复印件;

④2009年全国在职联考准考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请将以上材料按要求一式二份依次装订好,一份报到时交报到处,一份专业测试(面试)时交学院面试资格审查小组。

四、2008年报考任何高校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并取得GCT有效成绩(成绩百分位在30%以上,拥有学士学位,符合学位办〔2008〕33号文规定的报考条件要求或学位办〔2009〕33号文规定的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以此成绩向我校研究生处或相关学院提出报名申请。审查通过后的考生可直接参加我校组织的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录取。

持2008年GCT有效成绩并于2008年被其他学校录取(含录取后未报到,入学后退学等情况)的考生,需再提交二份书面材料:考生书面申请(含本人签字)、2008年录取学校放弃该生录取函(未报到或退学证明),否则无法录取。其余材料同上。

五、录取

1、参加第二阶段考试的资格线不是最终录取线,我校将根据考生联考成绩和第二阶段考试情况以及国家招生录取政策择优录取。原则上录取无学士学位考生,工业设计工程领域不超过本工程领域录取考生总数的20%,其余各工程领域录取总数不超过当年各领域录取考生总数的10%。

2、原则上2010年1月15日录取结束,暂定3月份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报到入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登陆研究生处主页(grad,qdu.edu.cn) 查询。

六、其他

1、研究生处负责专业课考试,各有关学院负责资格审核和专业测试(面试)。原则上优先安排青岛市外生源专业测试(面试)。

2、请各学院12月23日前将专业测试(面试)方案及具体安排报研究生处在职教育科,并通知到每位考生复试具体事宜。考生也可主动与有关学院联系确认专业测试(面试)方案及具体安排。

3、各学院2009年12月28日前务必将填写完毕的 “工程硕士资格审核情况表”(附件4) 以及复试记录交研究生处。

4、各学院要严格执行《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加强工程硕士生招生中第二阶段考试与全面选拔考生的几点意见》(学位办(2005)28号)精神,维护招生录取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确保多环节、多层次考察考生,科学、全面、公平、公正地选拔人才。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徇私舞弊或者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将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严格查处。

 

 

附件1:2009年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专业课考试科目及其联系方式

附件2:2009年工程硕士第二阶段专业课考试大纲

附件3:2009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考生情况登记表

附件4:工程硕士资格审核情况表

附件5:青岛大学2009年在职工程硕士领域调剂申请表

附件6: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样表)

附件下载yzz2009-11-fj.rar

 

咨  询:研究生处在职教育科   0532-85950198  

E_mail:  zzjy@qdu.edu.cn

 

 

 

 

青岛大学研究生处

2009.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