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近期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下发了《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6]2号),组织开展2026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用处
专家库将主要用于全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学位授权审核、国际大学评价、学科评估、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等工作。
二、报送内容
本次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包括七部分内容。
一是报送本单位自2025年3月以来的新增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二是补报各单位在2024/2025学年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交存工作中,从其平台中下载导出的“已授位备案学生信息”内所列、且此前尚未报送的博硕导师名单;
三是报送同时具有学科交叉研究经验与指导学科交叉研究生经历的博硕导师,及其交叉关联学科信息;
四是报送行业企业专家(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试点、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等所属行业企业专家);
五是报送具有指导八年一贯制医学教育博士研究生经历的专家、具有八年一贯制医学教育学习经历的专家;
六是更新与完善在库专家学科专业及个人信息;
七是清退存在学术不端或师德师风等不良问题的专家。
各单位报送的专家应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积极主动承担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任务,是本单位硕士或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含单位聘任的兼职及行业企业导师),原则上应推荐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全部在职或在岗博硕导师,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具体报送内容请参照《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1),汇总表中各字段的含义说明、填写要求及校验规则请参考《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附件2)。
三、报送时间及要求
1.填报时需在25年报送版《专家信息汇总表》的基础上进行更新、增加或删除,各学院25年报送版《专家信息汇总表》和报送内容的第2项(补报导师名单)将于3月10日通过邮件发至各学院联系人邮箱。
2.各学院于3月18日前完成《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1)更新工作,并将《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1)和《专家变动情况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学位办邮箱qdxwb@qdu.edu.cn。
联 系 人:张子义 明 洁
联系电话:85950708
邮 箱:qdxwb@qdu.edu.cn
青岛大学研究生院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