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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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4-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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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办字2024[20]号

各有关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根据《关于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办便字20241101)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2025年学位点周期性合格评估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自评估

本轮周期性合格评估我校共有38个学位授权点参评(附件1),各参评学位点应在2024年12月8日前完成所有自评估工作,包括评估材料撰写、专家入校评估、问题整改等环节。

二、材料报送

各参评学位点在评估结束后,需要提交《学位点评估专家组成名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自评报告》《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专家评议意见及打分表》《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四个材料。请各参评学位点认真梳理整改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作成效,提出本学位授权点的持续改进计划,进一步完善《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并以学院为单位于12月8日前将以上四个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邮箱(qdxwb@qdu.edu.cn)。

根据上级《通知》要求,学校将于12月下旬开始组织各参评学位点在“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填报系统”(https://xwd.chsi.com.cn)中填报有关信息,系统登录用户名、密码将另行通知。

序号

上传材料名称

上传时间

责任单位

1

“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的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

12月31日前

各有关学院

2

《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附件2)

12月31日前

各有关学院

3

《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结果汇总表》

12月31日前

研究生院

4

2020-2024年的《青岛大学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年度报告》

2025年2月

研究生院

三、工作要求

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是保障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的关键措施。各参评学位点要立足“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全面查找问题,持续做好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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