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办字[2010]21号
各有关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青岛大学关于加强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暂行)》(青大研字〔2009〕18号)文件精神,根据《中共青岛大学委员会青岛大学2010年工作要点》(青大党字〔2010〕9号)的工作要求,决定于12月1日(周三)、2日(周四)下午举办青岛大学首届导师学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范围
2007年至今,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增列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短期聘任的硕士专业学位校外导师不列入本次参加范围。具体名单见《参加首届青岛大学导师学校学习交流的导师名单》(附件1)。
二、日程安排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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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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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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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
(周三)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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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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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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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统一组织,校学位办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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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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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讲话与专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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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
(周四)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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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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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习规章制度
2、交流研究生培养工作经验
3、探讨如何加强学科建设发展、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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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统一组织,学院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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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要求
11月9日至12日,学院将本次导师学校的日程安排通知相关导师并统计参加情况,确因公事需请假的导师务必提交书面请假申请。
11月15日前学院将《导师参加导师学校学习交流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及导师的书面请假申请报研究生处学籍学位科。
今后,学校将定期举办导师学校,为导师提供培训、交流、观摩和互动的平台,共同探索和解决研究生指导工作中的新问题和新挑战。导师参加导师学校的学习情况也将逐步纳入导师招生、申报奖励或项目等各项学科建设和研究生教育工作的考核指标。
特此通知。
附件:2010-21附件.zip
1、参加首届青岛大学导师学校学习交流的导师名单
2、导师参加导师学校学习交流情况统计表
青岛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