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确认学位证书已遗失后,可以申请补办学位证明。
一、受理范围
已获青岛大学博士、硕士和学士学位者。
二、提交材料要求
1.身份证复印件;
2.二张同版2寸免冠蓝底彩色证件照片(其中一张粘贴在附件,一张背面注明补办人姓名);
3.《补办学位证明申请表》(附件);
4.《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纸质版(带学位证书编号信息);
5.若学信网无法查询到学位信息,需到学校档案馆开具学位情况证明。
档案馆线下查档服务:每周一/周四
档案馆远程查档服务:https://dag.qdu.edu.cn/info/1041/2233.htm
档案馆网址:https://dag.qdu.edu.cn/index.htm
档案馆地址:文化艺术综合楼A•205、207房间
档案馆电话:0532-85955162
(具体时间以档案馆网站最新公布为准)
办理地点:青岛大学浮山校区浩园教学楼1003室学位办公室
联系方式:0532-85950708
联系邮箱:qdxwb@qdu.edu.cn
办理时间:学校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期间办理时间会相应顺延。
办理时长:五个工作日,遇节假日或周末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