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部):
为做好2023级硕士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选(以下简称“师生双选”)及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制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硕士研究生师生双选
(一)各学院(学部)通过研究生教学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师生在线双选”模块组织相关工作。
(二)时间安排
1.核对导师招生专业及招生数量
9月8日下午5点前,各学院(学部)根据学位办通知及时上报相关信息;9月9日-9月11日,上岗导师招生专业及招生数量统一导入系统。
2.师生双选时间安排
序号 |
工作时间 |
工作轮次 |
1 |
9月10日前 |
学院(学部)组织师生双选见面会 |
2 |
9月13日- 14日 |
第一轮师生双选(学生选导师) |
3 |
9月15日- 18日 |
第一轮师生双选(导师选学生) |
4 |
9月19日 |
第二轮师生双选(学生选导师) |
5 |
9月20日 |
第二轮师生双选(导师选学生) |
6 |
9月21日 |
第三轮师生双选(学生选校内第二导师) |
7 |
9月22日 |
第三轮师生双选(校内第二导师选学生) |
注:校外导师不参加线上师生双选,相关工作联系培养与创新基地建设办公室。学院(学部)根据培养要求自主决定是否组织第三轮师生双选。
二、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制定
(一)9月15日前,各学院(学部)再次核对系统中2023级研究生培养方案。
(二)9月22日前,各学院(学部)预置2023级研究生培养计划必修课。
(三)9月23日-25日前,各学院(学部)组织研究生在系统中选定选修课,完成个人培养计划制定。
联系人:卢琪匀 联系电话:85953652
培养与创新基地建设办公室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