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学学术资源建设项目评价体系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术资源建设,调动教学科研人员在学术资源建设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特制定本评价体系。
第二条 学术资源建设项目绩点指教学科研人员因在我校学术资源建设项目中作出贡献而获得的绩点,在项目获批当年计入本人业绩。
第三条
对我校教学人员完成的学术资源建设业绩,根据以下公式计算绩点:人员排位系数=1/2n-1。其中,n为我校完成人员位次。
第四条
学术资源建设项目的分类
学术资源建设项目分为三类,各级项目包括同级别培育项目。
第一类项目包括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创新团队三种。每种项目分为国家级和省部级两个级别。其中,国家级A类项目:含科技部、国家社会科学规划办审批的项目;国家级B类项目:含教育部、财政部、卫生部等审批的项目;省部级A类项目:含科技厅、省社会科学规划办批准的项目;省部级B类项目:含教育厅、卫生厅、青岛市等审批的项目。
第二类项目
第三类项目包括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品派特色专业和教学团队四种。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分为国家级、省部级两个级别,其他项目分为国家级、省部级、校级三个级别。
第五条 学术资源建设项目绩点计算办法
学术资源建设项目绩点从项目申报过程的难度和申报人所作贡献考量(详见附件)。学术资源建设项目总的绩点为从3类不同类别的资源建设项目中各取其最高绩点,然后由高到低选取2项,分别乘以系数1、1/2后相加所得。
每项学术资源建设项目绩点以当年有关部门的立项批准文件为准计算一次,其计算办法为:项目绩点×人员排位系数。人员位次依据项目任务书(没有任务书的以申报书)所载为准。其中,所申报建设项目分方向的,方向带头人取得积点,排名按方向顺序;所申报建设项目无方向之分的,最多前10人计分。
第六条
实际学术资源建设业绩考核过程中出现本体系未做规定的,学校将邀请有关专家论证后报校领导批准执行。
第七条
本体系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建设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青岛大学学术资源建设业绩评价简表
附件:
青岛大学学术资源建设业绩评价简表
|
类别 |
项目名称 |
级别 |
绩 点 |
|
1 |
重点学科 |
国家级 |
10000 |
|
省部级 |
3000 |
||
|
重点实验室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 |
国家级A |
10000 |
|
|
国家级B |
5000 |
||
|
省部级A |
3000 |
||
|
省部级B |
2000 |
||
|
创新团队 |
国家级 |
10000 |
|
|
省部级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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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
一级学科 |
5000 |
|
博士点 |
一级学科 |
5000 |
|
|
二级学科 |
3000 |
||
|
硕士点 |
一级学科 |
2000 |
|
|
二级学科 |
500 |
||
|
专业学位 |
类型 |
3000 |
|
|
领域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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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
国家级 |
5000 |
|
省部级 |
2000 |
||
|
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 |
国家级 |
3000 |
|
|
省部级 |
1000 |
||
|
校级 |
300 |
||
|
品牌特色专业 |
国家级 |
3000 |
|
|
省部级 |
1000 |
||
|
校级 |
300 |
||
|
教学团队 |
国家级 |
3000 |
|
|
省部级 |
1000 |
||
|
校级 |
300 |
注:
1.国家级A类项目:含科技部、国家社会科学规划办审批的项目;国家级B类项目:含教育部、财政部、卫生部等审批的项目;省部级A类项目:含科技厅、省社会科学规划办批准的项目;省部级B类项目:含教育厅、卫生厅、青岛市等审批的项目。
2.各级项目包括同级别培育项目。
3.项目绩点从项目申报过程的难度和申报人所作贡献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