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青岛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的通知
青大学字[2005]32号
为了规范校内学生申诉制度,保证学校对学生的处理行为程序规范、依据明确、结果恰当,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推进依法治校,增进校园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成立青岛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由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律师、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任: 荆兆勋
委员: 吴世珍
吴绍新 马立军 赵俊林 王成儒 马卫东
吴绪永 张建宁 刘 丹(女) 闫循斌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设秘书处,负责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日常工作,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秘书长由学生会秘书长担任。
二○○五年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