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学学院学生工作考核细则(试行)
青大学字[2005]16号
为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的文件精神,围绕学校实现跨越式发展的目标,在学分制基础上促进学院学生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学生工作的水平,培养高素质、国际化、创新型全面发展的人才,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
考核内容
本考核细则由学院对学生工作的领导、管理创新、日常工作、学生对学院学生工作总体评价四部分构成。
一级指标:学院对学生工作的领导
二级指标:组织保障、制度保障
1、组织保障:学院高度重视学生工作,党、政领导定期召开专门会议,专题研讨学生工作,并有党、政领导分管学生工作。+5分
2、制度保障:根据学校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学院实际,每学期有计划、有总结地做好各项工作,并于学期初和学期末将计划和总结交学生处备案。+5分
一级指标:管理创新
二级指标:教育理念、创新品牌、国际化
3、教育理念:树立“以生为本”的服务理念,事事处处、时时刻刻为学生的发展服务,为学生的成长成才创造和谐的环境。+3分
4、创新品牌:结合学院各自的专业特点和学科特色,着力打造具有学院特色的学生管理服务工作品牌。+3分
5、国际化:树立开放式的人才培养观念,积极创造、开发、整合国际教育资源,充分利用校内外提供的国际教育资源,培养具有国际实践经历、国际教学、研讨等其他国际学习文化交流经历的人才,培养学生的国际视野、思维模式和适应国际人才市场竞争的能力。+5分
一级指标:日常工作
二级指标:教育与管理、学风建设、科技文体工作、基础文明建设、
毕业生就业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6、教育与管理工作
(1)能够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注重加强形势政策的学习,根据国际、国内形势,结合学院实际,及时且有针对性地开展主题教育活动。+3分
(2)在创新思想政治教育载体和学生管理方面,取得较好成效。在校级、市级、省级及以上新闻媒体给予宣传报道的分别+1分、+3分、+7分。
(3)注重加强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学生党支部健全,制度规范,学生党员在同学中很好地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3分
(4)做好新生的入学教育和军训工作。以学院军训获奖率排名,按名次倒记分。军训获奖率=学院获奖项次总和/学院方队总数。
(5)注重加强学生的国防知识教育,完成学校规定的授课任务,达到学校规定的学时要求。+3分
(6)按时保质地完成各项学生日常教育与管理工作,工作进程不影响学校该项工作的总体进度。 +3分
(7)严格加强学生纪律法制观念教育。学生因日常生活中的违规违纪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且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每人次-3分。
(8)在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未按规定人数出席,缺一名学生-0.5分,辅导员未出席-1分,分管领导未出席-1.5分。
7、学风建设工作
(1)考研情况:以学院最终考研率排名,按名次倒记分。在此基础上考研率与上一年同期相比每增加1个百分点再+0.5分。
(2)学生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每篇+3分,研究生除完成规定数量论文外,每多发一篇+3分。(所有作品以第一作者计)
(3)加强学生考风考纪教育,杜绝考试作弊现象出现。如出现学生考试作弊,一人次-3分。(以主管部门下发的考试纪律处分为准统计)
(4)学院注重教风学风建设,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减少学生重修率。以学院重修率排名,按名次倒记分。重修率=学年重修学生的总人次/学生总数
8、科技、文体工作
学生积极参加全国、省、市级及学校组织的各类科技文化体育比赛、社会实践。
获得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团体奖每项次分别+20分、+15分、+10分,个人奖每人次分别+20分、+15分、+10分。
获得省级一、二、三等奖,团体奖每项次分别+15分、+10分、+7分,个人奖每人次分别+15分、+10分、+7分。
获得市级一、二、三等奖,团体奖每项次分别+7分、+5分、+3分;个人奖每人次分别+7分、+5分、+3分。
获得校级奖励,团体一、二、三等奖每项次分别+5分、+3分、+1分;个人一、二、三等奖每人次分别+3分、+2分、+1分。(同一项目在同一年度参加不同级别的比赛,只按最高获奖级别加分,不重复加分。)(获奖证书的认定由学生工作考核小组核准)
累加上述各项的得分,以学院该项工作的总得分排名,按名次倒记分。
9、基础文明建设
(1)文明督导岗的工作,由校文明督导岗检查评比,以学院文明督导岗全年平均得分排名,按名次倒记分。
(2)加强毕业生的文明离校教育工作,毕业生离校期间出现不文明现象,每人次-3分(以参加学校的文明离校培训班人数为准)。
(3)校运会等大型活动中获得精神文明观众奖的学院+5分。
(4)公寓卫生情况,以学院全年卫生成绩平均分排名,按名次
倒记分。
(5)宿舍文化节和文明宿舍活动月活动中获校级奖励者,按表
彰决定,每项次集体奖和每人次个人奖分别+1分。
(6)宿舍违纪情况,以公寓中心每周卫生成绩通报为准,每项次或人次-1分。
10、毕业生就业工作
(1)注重对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利用毕业生就业指导课
等多渠道对毕业生进行必要的就业政策、就业形势、择业等方面的指导和服务工作。+3分
(2)以学院一次性就业率排名,按名次倒记分。
11、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1)在学校举行的政工年会等校级活动中,以学院提交论文比率排名,按名次倒记分。提交论文比率=学院提交论文总数/学院政工人员总数(专职辅导员+院系分管学生工作党政领导)
(2)学生工作人员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与学生工作有关论文,以学院论文发表率排名,按名次倒记分。(以第一作者计)。
(3)学生工作人员的论文获省级奖每篇+3分,获市级奖每篇
+2分,获校级奖每篇+1分(以第一作者计)。
(4)学生工作人员积极开展理论和工作研究,积极申请与学
生工作有关的课题立项,获得校级、市级、省级及省级以上立项的分别+10分、+15分、+25分。
(5)注重加强班级建设,学院每个班级都配有一名班主任或聘有大学生导师,班主任和导师的工作开展良好。按要求配备齐全的学院+3分,未按要求配备的学院-3分。
(6)学生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学生工作队伍的培训、学习考察和工作交流,每项活动中抽查学院的出勤率,以学院总出勤率排名,按名次倒记分。
(7)坚持辅导员进公寓开展工作。严格辅导员值班制度,以值班记录计算出勤率,按院排名倒记分。出勤率=学院值班人员出勤人次总和/学院值班人员应出勤人次总和。
一级指标:学生对学院学生工作的总体评价
12、学校以调查问卷的形式抽查学生对学院学生工作的满意度,以满意度排名,按名次倒记分。
二、 考核步骤及方法
1、首先由各学院提供相关加分减分项目的原始资料,学校主管部门负责统计各学院相关考核项目的得分。
2、汇总得分结果反馈各学院,请各学院互相监督。
3、考核结果由学生工作考核小组审定。
三、
考核结果的应用
1、根据考核总得分全校排名,前20—30%的学院授予“学生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2、辅导员年度考核过程中,优秀辅导员原则上从“学生工作先进单位”中产生。
3、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年各项评优、奖励名额分配的直接依据。
4、对发生群体性和安全性重大事故的学院采取一票否决并取消当年度评优资格。重大事故的认定由学生工作考核小组核准。
本细则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