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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跨一级学科选修课是为了进一步拓宽硕士研究生知识面,加强综合能力培养而设置的课程。按照培养方案要求,所有硕士研究生必须选修跨一级学科课程(≥2学分)。为做好跨选课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选课
1、时间及内容:
(1)8月29日-9月4日,各学院依据下发的研究生课表组织学生进行选课。
(2)9月5日-7日,办理跨选课退改选手续。
(3)9月8日-9日,各学院上交《青岛大学硕士研究生跨选课统计表》。
2、选课流程:
(1)个人填写《青岛大学硕士研究生跨一级学科选修课程审批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经导师、学科负责人签字后,到开课学院办理选修手续。
(2)开课学院教学秘书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核,如同意,在《备案表》上填写意见后加盖公章。
(3)个人将已经开课学院同意选修的《备案表》交回所在学院。
(4)研究生所在学院教学秘书收齐《备案表》后存档,并填写《青岛大学硕士研究生跨选课统计表》,盖章后交研究生处备案。
(5)研究生处依据《青岛大学硕士研究生跨选课统计表》统计出各课程跨选结果,并将学生名单发放给开课学院。
3、退(改)选流程:课程一经选定,不得轻易变动。如确有正当理由需退(改)选者,个人填写《青岛大学硕士研究生退选跨选课审批备案表》(改选者还需同时重新填写《备案表》),经导师、学科负责人同意后,到开课学院办理相关手续。办完手续后,由研究生所在学院将该生退(改)选信息报研究生处备案。
二、听课
1、硕士研究生选定课程后,应按规定时间听课、参加考试。不按规定听课或擅自缺考者,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记;而且,该生必须重修此课程或改修其它课程,否则不予毕业。
2、对于未办理选课手续者,教师不能自行同意其听课或参加考试,学校也不承认其成绩与学分。
三、其他
1、所有选课手续必须在开学两周内完成,过期一律不予受理。
2、学生可到研究生处网页“信息公告”栏中查询各专业课表。
3、各种表格附后。
研究生处
2005年8月26日 |